2026年6月中旬起可報讀2026-2029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下稱“計劃”課程,為達至學習資源有效運用,預防出現濫用及浪費情況,屬以下四個情況的澳門居民,在新階段“計劃”須以“先支付後申請”的方式報讀課程,待課程出席率達70%,可透過一戶通申請發放資助。

1,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3,000元或以上;
2,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2026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30%;
3,在2026-2029年度“計劃”內,曾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30%;
4,曾經違反受益人義務,如容許他人使用其身份證報讀或代其上課、不配合教青局的監察等。
居民報讀課程前應先規劃好時間,並必須履行下列義務,包括:按時出席所報讀的課程或所報考的證照考試;提供正確的本地銀行帳戶資料;使用本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以及親身使用電子設備報讀獲批准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按“計劃”規定進行簽到、接受及配合教青局的監察工作等。

教青局特別提醒,參與“計劃”的機構及居民均須遵守相關行政法規,切勿作出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倘發現有機構與居民作出相關行為,教青局必將採取必要措施,向相關部門作出舉報和作出後續的跟進。倘居民發現有懷疑違規情況,可透過電話:2842 5199、電郵(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親臨舉報或掃瞄全民監察平台二維碼反映,教青局會即時嚴正處理。如欲了解各項詳情,請瀏覽“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