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04 四月 2026 15:53

持續進修即日起接受機構課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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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階段(2026-2029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將於2026年4月1日推出,參與機構方面,為使兩階段“計劃”順利過渡,達至無縫銜接,符合條件參與“計劃”的機構,可於2026年4月1日至20日首個常規申請期內,透過“計劃”系統向教青局提出開辦持續教育課程的申請,已獲批准的課程最早可於2026年7月1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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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對象方面,凡於2026年至2029年內任一年度的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15歲的澳門居民,將自同年的1月1日起可自動參與新階段“計劃”。每名受益人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元6,000元,資助適用於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間的本地及外地機構所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駕駛實習課程及證照考試。居民最早可於6月中旬起,使用新階段“計劃”資助報讀獲審批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

 

 

先支付後申請

 

為提升資助的運用效益,提高課程出席率,居民在新階段“計劃”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課程,保證金將提升至相當於課程學費金額的50%金額,課程出席率達70%可退回。



此外,凡屬以下四個情況,居民在新階段“計劃”須以“先支付後申請”的方式報讀,待課程完結後,出席率達70%,可透過一戶通申請發放資助。



1. 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3,000元或以上;



2. 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2026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30%;



3. 在新階段“計劃”內,以個人進修帳戶扣除資助報讀的任一課程出席率曾低於30%;



4. 曾經違反特定義務,如容許他人使用其身份證報讀或代其上課、不配合監察等行為。

 

 

2023-2026年度“計劃”6月底結束

 

教青局提醒居民規劃好進修時間,請居民特別留意,2023-2026年度“計劃”結束日期為2026年6月30日,屆時未使用的資助餘額將回撥至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同時,請居民妥善運用學習資源參與進修,報讀課程後應按時出席及進行電子簽到,確保出席率達70%或以上,以免影響保證金退還。

上次修改於 週二, 07 四月 202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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