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20 八月 2017 00:26

四款馬來亞產利賓納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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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食安中心接獲“利賓納濃縮飲品”代理商香港三得利公司通知,再有馬來西亞生產“利賓納濃縮飲品”受包裝問題影響,正擴大回收產品批次範圍。就有關事件民署已即時向業界發出食品預警,要求立即停止出售及封存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同時呼籲市民立即停止食用涉事批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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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涉事產品代理商通知,由於部份產品於馬來西亞生產裝瓶期間曾接觸空氣,而導致產品有機會於食用到期日前變質,因此該公司擴大回收範圍,對有關產品採取預防性下架。受影響產品批次包括:



  1. 利賓納®濃縮飲品黑加侖子原味,食用到期日為2018年5月至8月間的所有包裝產品。
  2. 利賓納®濃縮飲品黑加侖子加葡萄糖味,食用到期日為2018年5月至8月間的所有包裝產品。
  3. 利賓納®濃縮飲品黑加侖子藍莓味,食用到期日為2018年2月至3月間的所有包裝產品。


民署食安中心已於八月十五日就四款產自馬來西亞的“利賓納濃縮飲品”進行跟進處理,要求業界停售及封存問題產品,並發出食品預警及新聞稿,呼籲公眾停止食用涉事批次產品。因應是次擴大回收產品批次範圍,民署已即時開展後續跟進工作,包括派員到市面進行巡查,同時發出食品預警,通知供應商及零售商停售所有批次的問題產品。民署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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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於 週一, 21 八月 201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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