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於16日上午10時在北京召開記者會,宣布國務院辦公廳將於近日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預計不少內地創業、工作、學習的澳門同胞即可受惠。香港澳門居民公民身份號碼、位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這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而且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編制,與內地其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居住證於內地住滿半年就可申請。
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制度,是爲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港澳台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以依法享受三項權利︰可依法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及依法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居住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為持有人提供9年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服務等;九項便利︰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的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
這是這是中央政府推出的又一項為港澳台居民謀福利的實實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要讓港澳台居民能夠在居住地享受到與內地(大陸)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據澳門高等教育人才資料庫數據顯示,於2016/2017學年澳門學生在內地學習,符合“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計劃”的合資格登記人數共8,336人。相信有關政策將為這些在內地學習的澳門學生提供更大的便利。
對中央政府迅速回應港澳台居民的訴求,為澳門同胞進入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學習、生活、旅遊提供了更多的便利,體現了中央對港澳台同胞的關懷,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全力配合中央統一部署,發揮自身優勢,抓住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加強與中央部委、廣東省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溝通,全力深化合作,更好地配合大灣區建設。隨著中央陸續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等一系列受到澳門同胞高度關注的政策措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做好宣傳推廣、政策對接等工作,使澳門同胞受惠並擁有更多的參與感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