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於本年7月正式實施,分別向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澳門幣9,000元及澳門幣5,400元。
發放方式
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向以下人士發放款項:
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專上學生及領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領取退休及撫卹金人士;已於2018年5月21日前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未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公共行政部門人員。
其餘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其中:年滿十八歲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為受益人姓名;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則會列示如下:
受益人姓名、父親姓名及母親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親或母親的帳戶)。
劃線支票以平郵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簡單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時,由於支票為劃線支票,只可將支票存入抬頭人的帳戶,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無法兌現。
特殊情況
上述第一點第3項所指人士、未獲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其他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和剝奪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罰的人士,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為配合計劃的執行,公眾如本年度或過往歷年現金分享計劃有疑問或需要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可親臨位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的“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或位於黑沙環新街“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專責櫃位、致電熱線電話2822-5000或傳真至2822-3000查詢。櫃位辦公時間: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中午照常運作。同時,市民亦可透過瀏覽現金分享計劃網頁或關注財政局微信官方帳號查閱最新的發放資訊。
發放時間安排
自動轉帳收款日期或在本澳收取支票信件日期 |
開始接受重發支票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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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日 |
敬老金受益人 (自動轉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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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4日 |
殘疾津貼受益人 (自動轉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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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 |
社會工作局經濟援助金受益人 (自動轉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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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 |
已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 (自動轉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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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
2018年7月9日 |
至 |
2018年7月13日 |
1955年或之前出生人士 |
2018年7月31日 |
2018年7月 |
未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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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週 |
2018年7月16日 |
至 |
2018年7月20日 |
1956 至 1961年出生人士 |
2018年8月7日 |
第3週 |
2018年7月23日 |
至 |
2018年7月27日 |
1962 至 1968年出生人士 |
2018年8月14日 |
第4週 |
2018年7月30日 |
至 |
2018年8月3日 |
1969 至 1976年出生人士 |
2018年8月21日 |
第5週 |
2018年8月6日 |
至 |
2018年8月10日 |
1977 至 1984年出生人士 |
2018年8月28日 |
第6週 |
2018年8月13日 |
至 |
2018年8月17日 |
1985 至 1991年出生人士 |
2018年9月4日 |
第7週 |
2018年8月20日 |
至 |
2018年8月24日 |
1992 至 1998年出生人士 |
2018年9月11日 |
第8週 |
2018年8月27日 |
至 |
2018年8月31日 |
1999 至 2005年出生人士 |
2018年9月18日 |
第9週 |
2018年9月3日 |
至 |
2018年9月7日 |
2006 至 2011年出生人士 |
2017年9月26日 |
第10週 |
2018年9月10日 |
至 |
2018年9月14日 |
2012 至 2017年出生人士 |
2017年10月4日 |
* 注意 : 市民若在上列應收取支票信件日期起計十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支票信件,可按開始接受重發支票申請日期親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的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或位於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查詢及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