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甚麼要睡覺,有專家研究認為,睡覺有兩個功能:一是消除體力疲勞,二是消除精神疲勞,所以人們在晚上大都堅持正常的睡眠。實際上,在人的一生中約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睡眠中度過的。所以説睡覺和吃飯喝水一樣是人生存的基本要素。因此,人需要睡眠。但專家指出,一般來説,成年人每天的睡眠時間應該在六至八小時(其中七小時睡眠更有利於健康),過少或過多都不正常。而公佈的國際標準中把睡眠過多的人(包括“賴床”)歸入睡眠障礙,也就是睡眠過多也是一種病。不過專家指出,許多年輕人由於平時工作繁忙,睡眠嚴重不足,所以在休息的時候喜歡睡個懶覺,這種“賴床”是正常現象。但除此外,有些則是某些疾病的早期症狀,專家介紹常見於以下幾類疾病:
一、病理性睡眠。可見於許多腦部疾病患者,例如腦瘤、腦炎、腦卒中、顱腦損傷、腦積水等,尤其是第三腦室底部或腦幹附近的病變容易引起嗜睡。另外,某些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尿毒症、高血脂、高黏血症以及中毒和內分泌障礙等等也會造成睡眠過量。
二、夜間睡眠障礙所致日間倦睡症。因夜間長時間失眠或早醒而睡眠不足,白天呈現困倦,昏昏沉沉,不願睜眠,嗜睡。尤其是老年性抑鬱症患者表現更為嚴重。此外,臨床上還發現抑鬱症患者往往因為缺乏動力而賴床,希望通過賴床緩解壓力,故賴床也可能是抑鬱症的早期信號。
三、發作性睡病或原發性睡眠增多症。這類疾病原因尙不明,一些病例可以有家族史。發病年齡常見於兒童或青壯年。主要表現為覺醒程度下降,可以在任何情況及場合下入睡,每次發作持續數分鐘到數小時,每日可以發作多次。
專家認為並建議,如果近三個月以來發現以前的睡眠習慣發生變化,出現病態性的睡眠過多情況,或是精神萎靡、情緒不高、經常疲倦,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就要警惕是否患了睡眠障礙,應到正規醫院請醫生診治。
來源︰澳門日報 溫 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