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23 七月 2020 16:33

第二期消費卡充值下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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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電子消費卡)於 8月1日至12月31日推行,發放對象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位合資格居民可獲澳門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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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的使用範圍與第一期相同,每日使用上限維持為300元,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遺失後不作補發。

 

 

 

 

 

持有首期消費卡可直接拍卡加值

 

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7月27日至12月14日期間,直接持卡到全澳包括政府部門、銀行、社團及企業在內190個服務地點的加值機拍卡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亦可委託他人代為加值,拍卡時無須出示身份證。

 

 

需要注意,7月27日至7月31日期間,僅限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加值。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7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8月1日,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屆時可自助加值。

 

 

 

 

 

未領卡或遺失卡人士   須到指定服務點領卡

 

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無須登記或預約,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指定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5,000元的消費卡。而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

 

 

 



領卡服務點


1. 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1號1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


2.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


3.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4.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6. 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未成年人的代領方式


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叔、姑、姨、舅等)代領。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可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領卡。

 

 

 

 

查詢途徑


 

1. 加值地點、領卡地點及服務時間等計劃詳情,已上載至消費補貼計劃專屬網頁

 

2. 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熱線電話: 6326 1676;

 

3. 市民亦可透過Whatsapp (6326 1676)、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或電郵(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等線上方式,查詢計劃的相關資訊。



 

全澳電子消費卡優惠情報

詳情

上次修改於 週六, 25 七月 202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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