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02 八月 2013 08:25

長者今起可提取央積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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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8月起按年齡層分階段接受合資格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年滿75歲或以上、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或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可即日起進行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申請;年滿65歲至74歲長者的提款申請則由9月開始。


截至7月30日為止,因不被列入2013年公積金個人帳戶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而提出的聲明異議有11,539份,其中獲重新列入名單人士約3,798人,而現時被列入名單人士共有326,189人。社保基金表示,部分聲明異議仍有待審批,稍後會以書面方式通知有關人士審批結果。


今年合資格提款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超過4萬,為有效分流,社保基金即日起優先接受被列入名單的75歲或以上長者(1938年8月或之前出生)、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進行提款申請,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發申請表,有關申請經批准後,款項會於10月發放。社保基金另會於8月底向被列入名單的65歲至74歲長者(1938年9月至1948年8月出生)寄發申請表,他們可由9月起向社保提交提款申請,有關人士最快可於11月獲發款項。


提取款項的申請每年只可提出一次,合資格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可填妥申請表並交回社保基金總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民署轄下兩個市民服務中心或社工局轄下的五個社會工作中心(表一),或透過設於社保、社工局總部及轄下對外服務地點、民署轄下對外服務地點、財政局大樓及氹仔分站、山頂醫院大堂及7個衛生中心、關閘及外港碼頭兩個出入境口岸以及中華廣場地下等28個地點的30部自助服務機辦理申請手續(表二)。


另外,未滿65歲但因本人或其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醫療開支、基於人道或具適當說明理由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亦可進行提取款項申請。申請表可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或到各服務點索取。


市民如想查詢公積金個人帳戶2013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或了解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辦理「2013年公積金個人帳戶」相關服務地點及自助服務機設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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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2



上次修改於 週五, 02 八月 201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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