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29 十一月 2012 17:04

中央招聘周日開考 準考人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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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政府首次的對外入職中央開考,定於本年十二月二日(星期日) 上午十時舉行一般知識考試。是次開考為填補各公共部門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128個職缺以及未來兩年將出現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缺。根據已公佈的准考人確定名單,共有准考人14,051名。

 

考試地點、日期、時間及詳情已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張貼於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公職局接待處,另亦上載於行政公職局網頁供查閱。行政公職局籲請准考人務必預先查明自己獲分配的考試地點,並詳閱《准考人須知》。

 

 

考試於十九個考試地點同時舉行


是次考試分別於19間學校共379個考室(課室/禮堂)進行。准考人在參加考試前必須清楚知悉自己獲分配的考試地點。


 

考試於上午十時舉行

 

是次一般知識考試於本年十二月二日(星期日) 上午十時舉行,作答時間為三小時。

 

各考試地點於考試開始前一小時開門,方便准考人進入考試地點查知自己的考室(禮堂/課室)及具體位置。行政公職局建議准考人至少應在考試開始之前半小時到達考試地點,以便有充裕時間找到自己的考室。公職局已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引准考人進入考室。

 

各考試地點大門將於上午十時(以141CTM報時信號為準)準時關閉。准考人逾時禁止進入並被自動取消考試資格。由於考試地點分設於不同學校,為方便准考人清楚知悉自己考試地點及大門所在的具體位置,公職局已將19個考試地點大門的圖片上載該局網頁,供准考人瀏覽。

 

行政公職局特別提醒,准考人不得在非獲分配的考試地點以及非指定的時間進行考試

 

 

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為監察考試的進行,每一考室(禮堂/課室)均安排有監考人員。行政公職局呼籲各准考人考試前必須細閱《准考人須知》,考試時遵守考試規則,違反規則者將被除名。

 

鑑於《准考人須知》公佈後,行政公職局收到若干有關《准考人須知》的查詢,總結所查詢的問題後,行政公職局向准考人作出以下提要:

 

進入考室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為核實准考人身份,准考人須帶備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的內有准考人相片和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護照等)正本進入考室(禮堂/課室),出示予監考人員核實身份。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者不得參加考試並被除名。

 

考室內嚴禁使用手提電話及其他電子設備

考試進行期間准考人必須把手提電話及其他電子設備置於完全關機狀態;若在考試進行期間該等設備發出提示信號(聲響/閃光/震動),均視為已被使用,有關准考人將被除名。

 

准予帶入考室的參考資料

考試進行期間准考人僅可參閱於本年八月一日公佈的“對外入職中央開考通告”第13.1點考試範圍所指定的法規,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資料、文件、書本或電子設備,包括計數機。

 

行政公職局特此就上述考試範圍所指定的法規作出說明:法規的文本指,單行本、從開考通告鏈接下載的文本或其複印本、以及摘錄自《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文本或其複印本,其上不得有任何後加上的圖文、標記或註釋。該等法規的註釋文本,以及含有該等法規在內的法例彙編書籍,例如:印務局出版的《澳門公職法律制度》等等,均不得使用,因法例彙編內可能載有非考試範圍的法規。倘使用複印本或網上下載的打印本,不論單面或雙面複印或打印,均必須使用白紙,並須確保所使用的紙張沒有任何其他圖文標誌。

 

除上述提要外,准考人對其他考試規則亦應全面了解。《准考人須知》已上載行政公職局網頁。 

上次修改於 週四, 29 十一月 20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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