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持續向高等教育投放資源,推行及促進鼓勵升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公共輔助政策,以便培養更多高素質的專業人才,推動社會持續發展。為創設更佳就學條件,減輕學生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各類學習用品方面的經濟負擔,特區政府於2020/2021學年繼續推出“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在本澳或外地修讀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經審批後,可獲發三千三百澳門元的津貼。
學習用品津貼將於登記期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或自遞交其他文件或補充說明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由高等教育基金發出支票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凡就讀於澳門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地機構協辦並獲澳門特區政府許可在本澳運作之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