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時間表終於出爐啦!款項將於本年七月份開始發放,基本沿用去年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向所有於
2014 年度現金分享 發放時間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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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轉帳收款日期或在本澳收取支票信件日期 | ||||
2/7/2014 | 社會工作局經濟援助金受益人 領取直接津貼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及 教育暨青年局(學生福利基金) 大專助學金受惠學生 領取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及 撫恤金受益人 (自動轉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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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14 | 敬老金受益人 (自動轉帳) | |||
4/7/2014 | 殘疾津貼受益人 (自動轉帳) | |||
第1週 | 7/7/2014 | 至 | 11/7/2014 | 1951年或之前出生人士 |
第2週 | 14/7/2014 | 至 | 18/7/2014 | 1952 至 1956年出生人士 |
2014年7月 |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連同 7月份薪俸自動轉帳) | |||
第3週 | 21/7/2014 | 至 | 25/7/2014 | 1957至 1962年出生人士 |
第4週 | 28/7/2014 | 至 | 1/8/2014 | 1963 至 1968年出生人士 |
第5週 | 4/8/2014 | 至 | 8/8/2014 | 1969 至 1975年出生人士 |
第6週 | 11/8/2014 | 至 | 15/8/2014 | 1976 至 1983年出生人士 |
第7週 | 18/8/2014 | 至 | 22/8/2014 | 1984 至 1989年出生人士 |
第8週 | 25/8/2014 | 至 | 29/8/2014 | 1990 至 1995年出生人士 |
第9週 | 1/9/2014 | 至 | 5/9/2014 | 1996 至 2005年出生人士 |
第10週 | 8/9/2014 | 至 | 12/9/2014 | 2006 至 2013年出生人士 |
* 注意 : 本澳市民若在上列應收取支票信件日期起計十天後仍未收到支票信件,可向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查詢。 |
一如既往,現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生活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如因長期臥病、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回澳辦理以舊身份證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只要能出示由公立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或社會互助機構發出的文件證明其狀況,亦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此外,符合發放條件但因死亡而未領取現金分享款項的澳門特區居民,其款項可由負責管理遺產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二零一四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將於本年七月份開始發放,特區政府本年度將繼續以銀行轉帳方式向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領取退休及撫卹金的人士,以及公共行政部門人員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同時,亦會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
本年度仍會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有關諮詢及協助服務,該中心將運作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