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5 三月 2021 11:29

第三輪經援措施 提前發放現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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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推出“2021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包括4月份提前發放現金分享,並且推出一系列針對性的消費優惠、支援無薪假人士及惠民惠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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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消費優惠

 

 

在本澳經濟正處復甦的交接期,需要作出針對性的新部署。新部署的核心理念是通過政府在消費市場投放資源,讓全澳人士在本地消費時受惠,同時亦有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的延續經營,保障員工就業。結合政府與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建立更有成效及更持久的經濟內循環。

 

 

 

 

 

計劃惠及不同層面  帶動效應促消費保就業

 


於4月份起有序推出,包括:(一) 提前發放現金分享;(二) 促進本地消費計劃 (電子消費優惠、長者消費優惠、澳人食住遊);(三) 提升職業技能;(四) 惠民惠商措施 (稅務減免、其他民生福利)。



(一) 提前發放現金分享 (政府共投放72.35億元)


今年4月份起,按序向符合條件的澳門特區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1萬元(澳門元‧下同),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獲發6千元。



(二) 促進本地消費計劃


“促進本地消費計劃”由三部份組成,包括:電子消費優惠、長者消費優惠、澳人食住遊。





1. 電子消費優惠 (政府投放50億元,拉動3倍消費)


移動支付在本澳已普及應用,“消費嘉年華”的消費優惠模式亦相當成熟,現已具備推行“電子消費優惠”的條件。


澳門居民、外地僱員和在澳就讀的外地大專學生,透過以實名認證的本地移動支付消費,可參與“電子消費優惠”。


由今年5月推出至今年底結束,為期8個月。投放總預算為50億元,全數用於送出的“優惠券”。


採用先消費、後獲取優惠的方式進行。舉例:消費滿50元,即可獲贈5張10元優惠券;消費滿100元或以上,即可獲贈10張10元優惠券。


獲贈優惠券是以“3倍核銷”的規則使用,舉例:消費滿30元,即可使用1張10元優惠券;消費滿60元,即可使用2張10元優惠券,如此類推。


設定“3倍使用”規則,以大於3倍的消費金額核銷,以期產生更大的消費拉動效應。


優惠券使用期限為15日,每月領卷上限600元,每日領卷上限200元。



2. 長者消費優惠 (政府投放5.67億元,拉動3倍消費)


照顧到長者居民可能不太習慣使用電子移動支付方式,65 歲或以上澳門居民可通過 “長者卡”(澳門通),享受上限5,000元的消費優惠。


消費滿30元,可立減10元。消費滿60元,可立減20元,如此類推。


長者除可享受“長者消費優惠”外,亦可以手機方式參與“電子消費優惠”。



3. 澳人食住遊 (政府投放1.2億元)


鼓勵澳人澳遊,刺激本地消費,支援旅遊業界。預計4至12月推行。


在去年“心出發•遊澳門”的基礎上,發掘更多更具吸引力的本地遊路線行程,向每名參與計劃的本澳居民,提供280元的旅費補助。


參與計劃的本澳居民,每人可獲一次200元酒店住宿補助,鼓勵酒店提供“住宿+”套票增加體驗。



(三)  提升職業技能 (政府投放3.34億元)


優化帶津培訓,就讀對象擴展至博彩業僱員。


取消報讀課程的名額限制。


處於無薪假狀況且不獲僱主推薦報讀課程者,可自行向勞工事務局提出報讀申請。



(四) 惠民惠商措施


1. 稅務減免 (涉及10.56億元)


調整職業稅,退回70%已繳納的2019年度職業稅稅款,退税金額上限為2萬元。


調整所得補充稅,對2020年度所得補充稅稅款,作上限為30​萬元扣減,受惠範​圍涵蓋包括中小企在內的商業企業。


豁免酒店、酒吧、健身室及卡拉OK等旅遊服務場所消費的5%旅遊稅。



2. 其他民生福利 (涉及149億元)


2021年度施政報告:醫療劵、教育津貼、經濟援助金、殘疾津貼、免收營業稅、豁免銀行手續印花稅等。

 


上次修改於 週四, 18 三月 202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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