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19 九月 2020 00:07

團體聚餐符合3項條件須持核酸檢測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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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臨近國慶,各團體將舉辦慶祝酒會或宴會,為降低病毒在大型餐飲活動期間散播的風險,協調中心制訂相關防疫指引,提出人員管理和環境衛生措施兩方面的管理建議,並將於9月2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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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聚集和面對面接觸是促使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重要因素,餐飲活動期間賓客需 要除下口罩用餐,且聚會時間較長,傳播風險相對較高。為降低病毒在餐飲活動期間散播 的風險,特制定本指引。活動舉辦者及參加者須切實遵守。




梁亦好協調員強調,若同時符合3項條件: 一) 室內活動;二) 同一空間超過400人;三) 活動期間超過1小時不能持續戴口罩,參加者必須出示 7日內核酸檢測證明。同時措出團體餐飲活動不包括私人活動如婚宴,但呼籲儘可能採取各項防疫措施。

 

 

 

 

 

 

至於參與團體舉辦餐飲活動的工作人員需否核酸檢測,梁亦好指出,由於提供餐飲場所的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全程須佩戴口罩,因此不需額外作核酸檢測。而活動主辦方的工作人員,若活動過程中參與飲宴、除下口罩、且參與時間逾 1小時,則需作核酸檢測。






她又稱,當局自疫情以來已制定超過100份指引,本澳機構和社團均嚴格執行,她稱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規定,所有個人、公共及私人實體有義務遵守政府發出的命令或指引,她希望透過以指引的形式令各社團或機構明白政府的防疫措施,並讓市民配合執行。

上次修改於 週日, 20 九月 20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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