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開始登記,符合資格的學生,於五月二十九日前完成辦理登記,可獲發澳門幣三千三百元津貼。
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並於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學年在本澳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在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前辦理相關登記後,可獲發澳門元三千三百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凡就讀於本澳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澳機構協辦並獲特區政府許可在澳門運作之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為評定登記,高等教育基金在需要時可要求學生於獲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遞交相關文件或作出補充說明。
學習用品津貼將於登記期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或自遞交相關文件或補充說明文件之日起六十日之內,以銀行轉帳或由高等教育基金發出支票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此外,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高等教育基金將調整可接納的在學證明文件範圍,加快審批工作,以向大專學生提供適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