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26 四月 2010 18:15

央積金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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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儲蓄制度」臨時名單中,有部份合資格人士因沒有出入境紀錄而未被納入名單內,引起社會關注。社會保障基金就「中央儲蓄制度」召開記者招待會作出回應。

社保重新檢視三十多萬名參與人資料,收集各方意見後,現推出一些簡便措施,包括簡單聲明,希望能便民,並先保障大家權益,令市民安心:


提交聲明不限15日內

未被列入臨時名單的通知信,將於5月17日開始寄出,市民可提出聲明異議:
在信件發出日期起計15日內提交聲明 --> 可納入第一批確定名單
超過15日提交聲明 --> 不代表喪失權利,合資格人士仍會被列入名單內



09年居澳不少於183日 採用簡易聲明

採取簡易聲明措拖,只需當事人自己簽署聲明便可,方便市民以便利的方式,尤其是長者能納入臨時名單。
社保不斷跟進相關個案,如合資格者將會重新納入臨時名單內,同時會更新網頁資料。



65歲或以上居住在內地的長者 採用較便民方式

可透過填寫聲明書及聲明異議,由自己本人簽署及2名證人簽署便可。長者可委托其他人辦理,代辦的人無需辦理授權,方便長者無須親身回澳辦理。
2名證人只要是年滿18歲以上的澳門居民便可。對於一名證人可為多少人作證並無限制。



3種被視為在澳情況 無須親身辦理

法規內3種視為身處澳門的情況,包括在外地就讀高等程度課程、因傷病住院、受僱於已在社保登錄的僱主且被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士,均無須親身辦理聲明異議,可托其他人辦理,代辦的人無需辦理授權。


考慮長者居澳情況 將他們列入名單

社會保障基金已考慮了一些在澳居住的長者情況,包括在社保及社工局領取殘疾金的65歲或以上長者,以及領取養老金而社保已掌握其行動不便者,已被列入在臨時名單內。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馮炳權表示,今次事件,由於社保和治安警察局兩個部門因溝通及跟進不足而導致問題出現,要向大家講一聲對不起。他又表示,並沒有將09年沒有出入紀錄的人不納入名單內。在4萬3千名合資格長者中,有7000名沒有出入紀錄的長者已在臨時名單內。可能還有一些遺漏的個案,會再繼續跟進。


馮炳權再重申,規定183日身處澳門是希望能善用公帑,希望「中央儲蓄制度」的參與人與澳門有一定聯繫。既要保障合資格參與人的權益,又要防止不合條件的人參與。

另外,他在回答記者問題時表示,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款項,將會放在銀行作定期存款,當參與人到合符條件(如年滿65歲)後便可提取有關款項。



查詢「中央儲蓄制度」臨時名單:
電  話:2852 3333
語音熱線:2823 0230
網  頁:
http://www.fss.gov.mo/RPC/greenframe.html
下載聲明書:
http://www.fss.gov.mo/RPC/rpc5000.htm

上次修改於 週一, 22 八月 20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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