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27 十二月 2015 05:14

港澳居民報失證件及辦回境手續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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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首季澳門居民在香港遺失入境證件,可直接在香港客運碼頭辦理離境手續,報失證件及辦理回境手續簡化,香港及澳門將於2016年第一季同步推行有關的優化安排。



在新安排實施後,澳門居民如在香港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份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可直接前往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或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一併辦理報失聲明及離境手續。如該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則香港入境事務處可加快處理程序,在取得有關人士同意後,透過查驗系統核實身份,毋須再經澳門有關當局核實有關人士身份。若有關人士沒有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有關單位會經澳門出入境事務廳核實身份。



在新安排下,香港居民除可繼續往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辦理報失證件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手續外,亦可直接前往澳門外港碼頭或氹仔客運碼頭辦理有關手續,經核實身份後便可隨即離境。此措施將減省有關人士到不同部門辦理手續的程序,但個案如涉及刑事情況,則有關人士仍須先往警務機關報案。另外,如有個案需經對方部門核實身份,港澳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快有關程序,處理時間最少可縮短三十分鐘。

上次修改於 週一, 28 十二月 20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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