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 17 三月 2015 05:40

新入學幼兒註冊憑條列印至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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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入學註冊憑條列印至月底,教育暨青年局在身份證明局的協助下,繼續為2015/2016學年首次入讀幼兒教育階段的兒童實施“註冊憑條”措施。家長可於3月14日至3月31日期間,以首次報讀澳門幼兒教育階段子女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於澳門及離島共30多個地點的40多部自助服務機列印“註冊憑條”。每人只限列印一次,複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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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入學的幼兒為非澳門居民及符合幼兒教育階段就讀條件,且具澳門有權限實體發出在澳門居留或逗留許可超過90天,其家長可於3月14日至3月31日期間登入教青局網頁,按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及列印“註冊憑條”。


如未能列印“註冊憑條”,家長可持子女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有關部門發出的居留或逗留許可證明文件,親臨教青局一樓專櫃辦理。註冊憑條使用期限至2015年4月30日。


倘家長在列印“註冊憑條”時提供個人的本澳手提電話號碼,當學校在教青局系統,完成註冊工作後,教青局將發訊息通知,確認成功註冊。家長亦可透過訊息中的通知序號及啟動碼,在教青局網頁的教菁社區登入未有入口網站帳號,然後在角色類型選擇幼兒教育首次註冊學生,並按指示輸入資料,成功登入後,便可查詢子女在澳門入學註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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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延長服務時間及派員助家長列印註冊憑條


為方便家長查詢幼兒教育學生首次入學註冊措施及辦理相關手續,教青局將於3月14日至31日派員在教青局、關閘出入境大堂、中華廣場及港澳碼頭一樓,協助家長於自助服務機列印註冊憑條。


教青局一樓“幼兒教育學生首次入學註冊措施”專櫃將於以下日期及時間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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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開始遞交註冊憑條


家長將不遲於3月25日獲悉子女是否獲學校錄取;請家長仔細考慮,並於3月25日至31日向決定入讀的一所學校遞交“註冊憑條”。家長若在上述期間未向學校遞交“註冊憑條”,可於4月1日至30日向擬報讀並尚有學額的學校遞交。



多渠道查詢資料


如欲了解詳情,可參閱教青局的“幼兒教育學生首次入學註冊措施”單張,索取地點為教青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及其轄下各教育中心和青年中心。亦可瀏覽教青局網頁、透過教青局手機應用程式,又或致電熱線83972309查詢。此外,相關資訊於2月23日至4月10日期間在“澳視澳門”播放。

 

幼兒註冊憑條的使用注意事項


按教青局與本澳各校共識,所有學校將統一最遲於3月25日公佈正取生名單。教青局強調家長及學校均應按相關日期使用註冊憑條,並再次提醒各家長,由於本月25日所有學校均已公佈正取生名單,因此,家長應於3月25日至31日期間,對取錄其子女的學校作認真考慮,之後才向相關學校遞交憑條及繳交留位費。


教青局呼籲家長若遇到學校早於3月25日要求遞交憑條或留位費,可致電教青局的熱線8397-2309,以便教青局作出即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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